为了
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
,有效
防止
新冠肺炎
发生
和
蔓延,
做到早发现
、
早隔离、早治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
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
》
等
规定
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
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各学生管理支队干部每天早(晚)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对每个学生进行询问、体温检测,了解学生出勤、健康状况,填写《体温检测登记表》,每日12时前向学院防控办呈报前一日情况。特殊情况,及时报告。
二、各学生管理支队如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(如发热、干咳、腹泻等)以及疑似病人时,应当按照学院防控方案及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办。学院防控办要进行进一步排查,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、早报告。
三、各学生管理支队干部应当密切关注各区队学生的出勤情况,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,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;如需进一步确定,要及时报告给学院防控办。学院防控办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,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。
四、各学生管理支队干部负责每天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,如实填写《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表》,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,做好登记备案的同时给予多方面的关心。各支队每天中午12时前将当天《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表》汇总后上报学院防控办备案,无因病缺课缺勤的也要报告(即零报告);学院防控办对全院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,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。
五、因病学生的复课要严格把关,必须符合新冠肺炎治愈相关要求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,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。
六、学院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,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(或疾控中心)。
学生处
2020年5月10日